學生宣言
- 效法耶穌,愛己愛人。
- 尊敬師長,友愛同學。
- 談吐有禮,行為誠實。
- 準時上學,準時回家。
- 集隊行進,遵守秩序。
- 校服整潔,儀容端莊。
- 完成課業,積極學習。
- 建立自信,熱心服務。
- 執拾書包,功課齊備。
- 立己立人,樹立榜樣。
- 自重自愛,律己承責。
- 切身處地,包容忍耐。
課室守則
- 課前放好書本
- 坐立時要端正
- 上課時要專心
- 發問前先舉手
- 轉堂時要安靜
- 聽從班長指導
- 不可隨意離座
- 愛護課室公物
- 尊重師長同學
- 善用電子工具
獎懲記錄
| 記功: | 記過: | 顯示位置: |
| 1. 好名 | 1. 壞名 | 學生手冊 |
| 2. 優點 (累積5個好名) | 2. 缺點 (累積5個壞名) | 學生手冊、成績表 |
| 3. 小功 (累積3個優點) | 3. 小過 (累積3個缺點) | 學生手冊、成績表 |
| 4. 大功 (累積3個小功) | 4. 大過 (累積3個小過) | 學生手冊、成績表 |
註:訓導處會就學生之犯規程度、嚴重性及態度作個別處理。
獎勵規程
項目:
- 學業獎:學業總成績每級首三名及每班首三名。
- 進步獎:由班主任於學期終按學業總成績進步的程度而定首三名。
- 操行獎:學期終獲得甲等而由老師推薦的同學。
- 交齊功課獎:全學期交齊功課的同學。
- 服務獎:風紀值勤獎、學校服務獎(如:校車車長、圖書館理員……)、課室服務獎(如:班長、副班長……)。
- 課外活動獎:代表學校出外比賽而獲名次獎的同學。
- 閱讀獎:在閱讀方面有優良表現的同學。
- 其他:經教師向校方推薦的同學。
方法:
按表現給予優點、小功或大功;並於學期終記錄在成績表和學校檔案內。
懲誡規程
項目:
- 穿著不適當及未穿上整齊校服。
- 屢次欠帶課本。
- 拾遺不報。
- 欠交功課。
- 多次遲到。
- 破壞秩序:如不服從師長及領袖生(風紀或班長)的指導、打架、污言穢語、破壞公物及毆打他人等。
- 偷竊行為。
- 作弊、塗改成績或偽冒簽名。
- 其他校內或校外之違規行為。
方法:
如觸犯有關校規,輕則可被記「提醒」(會扣取存心)或記壞名(記錄在手冊),重則記缺點、小過或大過; 而情況嚴重者,校方可交法治部門處理。在學期終結,凡有被記缺點、小過、大過者,其過犯記錄將記在成績表及學校檔案內。
